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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运转效果进行监测。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可组织进入环境监测网的当地行业环境监测站参加监测。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应当按监测规定或规范进行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测报告》。监测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环保验收监测时,燃烧生物质的锅炉,测定出来排口的含氧量为17-18%左右,环保自主验收,实测浓度不高,但折算浓度很高。像这种情况如何改进(采取了布袋除尘设施)才可降低O2?
答:首先检查系统监测断面之前的管路及处理设施是否存在破损漏风的情况,如果无明显漏风,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氧量高应该属于生产负荷未达设计要求,而锅炉引风机和鼓风机又不能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节配风造成的。只能通过增加生产负荷和较少配风量来降低氧含。
其他的一些细节照做就行了,合肥环保验收,写的很详细。其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技术机构启动验收工作”,所以是可以接这个业务的。对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中尚无规定的特征污染因子,可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初步设计》。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