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夏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5056027601 |
公司官网: | ahzhiyuan.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交口绿地中心F座1413 |
某水泥厂有15个排气筒,合肥环保验收,其中有7个排气筒出口设置不规范,且由于安全原因无法采样。现企业不想整改。如果企业请了另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那7个排气筒进行监测,环保验收公司,本监测机构是否可以把另外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放在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中?
答:目前为企业自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完成验收工作,可以将另外第三检测机构的监测数据放在报告中,但要在报告中专门注明哪些数据是自己测的,哪些是企业提供的另外单位的监测数据,并要求企业提供盖章的数据报告作为报告的附件。
其他的一些细节照做就行了,写的很详细。其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技术机构启动验收工作”,所以是可以接这个业务的。对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中尚无规定的特征污染因子,可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初步设计》。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况
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的内容: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分类,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断面或点位的布设情况,附示意图;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