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夏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5056027601 |
公司官网: | ahzhiyuan.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交口绿地中心F座1413 |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申请验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具备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试车的有关规定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联动试车,企业环保自主验收报告,有试运转记录;
(三)按本规定附件格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申请报告》)的编写,并提交第五条规定的《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合肥环保验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核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规定。
在项目专项验收报告报送审批过程,协助配合建设单位跟踪审批进程、报告修改、技术方面沟通及取得相关验收意见等工作。工作流程包括:
(1)业务部现场初步踏勘,是否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判定与报价,
(2)合同签订,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3)技术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编制及公示,
(5)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6)协助完成验收委托监测,工程环保验收公司,
(7)验收报告编制、现场验收工作会议、报告公示,
(8)专项验收报告编制及报送,平台公示内容填报及公示,
(9)验收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