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夏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5056027601 |
公司官网: | ahzhiyuan.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交口绿地中心F座1413 |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五)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六)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为强化落实排污者责任,目前各排污企业对我国近期多方面的精细化环境管理和简政放权后的第三方服务市场极为关注,也有许多疑惑。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排污许可证怎么办理,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企业办了排污登记,企业以前是没有环评手续的,是否以后不再候补环评手续?
答复:您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广东省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蚌埠排污许可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是两项管理制度,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是履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免除其他环保法律责任。
现场检查查什么
依据排污单位的申请材料和承诺,对照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开展现场检查。是否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许可证副本内容是否与现场情况一致;是否安装或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监测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管理台账的记录内容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已按规定提交执行报告,执行报告的内容及提交频次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是否通过未经许可的排放口排放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是否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