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夏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5056027601 |
公司官网: | ahzhiyuan.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交口绿地中心F座1413 |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环保自主验收,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概况:工程基本情况,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流程,环保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
提醒企业:
关于验收完成的具体时点,国家无明确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环保验收公司,验收报告完成后,需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期满后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备案。公示期间不可以缩短。一般认为在平台备案后才算完成验收程序。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也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如果存在超标排污等其他行为,应按照相应法律规定予以查处。
在项目专项验收报告报送审批过程,协助配合建设单位跟踪审批进程、报告修改、技术方面沟通及取得相关验收意见等工作。工作流程包括:
(1)业务部现场初步踏勘,是否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判定与报价,阜阳环保验收,
(2)合同签订,
(3)技术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编制及公示,环保验收检测,
(5)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6)协助完成验收委托监测,
(7)验收报告编制、现场验收工作会议、报告公示,
(8)专项验收报告编制及报送,平台公示内容填报及公示,
(9)验收资料归档。